手搟面因其獨有的口感筋韌、面香濃郁、營養健康等特點,深受消費者喜愛。對于面食愛好者來說,一碗熱騰騰的手搟面會帶來難得愜意的味覺及懷舊的雙重享受。然而,記者調查發現,對于大多數消費者來說,你吃的所謂“手搟面”“手打面”,并不是真正出自純手工,而只是個商標而已。
吐槽
“手搟面”沒了媽媽的味道
用江蘇南京消費者李女士自己的話來說,自己一家三代五口人是當之無愧的“面粉兒”,即面食的鐵桿粉絲。除了中午正餐,全家的早晚餐基本都是以自己動手加工面食為主,偶爾也會偷懶到超市買面條。然而,前幾天的一次偷懶,讓李女士覺得在超市購買手搟面“是一件多么不靠譜的事”。
當天,李女士在當地蘇果超市的貨架上選購了標稱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湘食品公司)生產的“裕湘手搟銀絲掛面”。李女士說,自己從小時候在娘家開始吃媽媽的手搟面到自己做面條,早就習慣了手搟面無可替代的親切感及韌性了。然而,這次從超市購買的“裕湘手搟銀絲掛面”,意外地讓全家吃了個索然無味:“這個手搟面咋就沒了手搟面的感覺呢?”
經仔細查看面條外包裝袋,李女士有了啼笑皆非的發現:銀絲掛面是真的,但號稱的“手搟”卻僅僅是個商標。
調查
“手搟”商標混入商品名
10月17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來到位于南京幕府東路的蘇果超市,超市一隅的食品貨架醒目擺放了多款裕湘手搟面條,“裕湘手搟寬掛面”“裕湘手搟銀絲掛面”“裕湘手搟細掛面”等系列產品琳瑯滿目。系列商品中,豎向排列“裕湘手搟”“銀絲掛面”兩行行書分外醒目,字體、顏色、字號大小完全一致。
記者從貨架上隨意取下一件“裕湘手搟銀絲掛面”,仔細查看發現,“裕湘手搟”末端右下側“R”顯示此為注冊商標,緊挨的第二排“銀絲掛面”系該面條的商品名。記者注意到,直徑3毫米的“R”字體與直徑27毫米的“裕湘手搟銀絲掛面”字體比較,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對于選購面條的消費者來說,這個頗費心思設計的外包裝,其實是在明白無誤地向消費者強調“手搟面”的信號。貨架上其他幾款標稱裕湘食品公司生產的面條外包裝也出現了類似情況。
記者查閱中國商標網發現,“裕湘手搟”確已取得商標注冊,該商標分橫排豎排格式,分別于2010年和2018年獲批商標使用權。商標類別皆歸為30類,即含掛面、方便面、面條、米粉等在內的面類食品。記者致電裕湘食品公司,該公司陳姓工作人員回應稱,“裕湘手搟銀絲掛面”確實不是手工面,“裕湘手搟”只是一個商標,“只是按手工工藝加工的,并且我們是獲得了專利的”。
在同一家超市,頗受消費者歡迎的今麥郎面條也打出了“手打掛面”的稱號,其宣傳創意與“裕湘手搟掛面”出奇一致。記者看到,今麥郎兩款面條產品外包裝上,橫款產品商標“手打”字體與商品名“掛面”一致,豎款產品商標“手打”大于商品名“掛面”,字號超4倍。而兩款掛面表示注冊商標的法定特殊符號“R”,小到幾乎無法辨識。
今麥郎這款“手打掛面”在國內知名購物網站上的廣告創意也是頗費心思:一位年輕的媽媽正在廚案上做手搟面,與之對視的女兒略顯呆萌,廣告畫風溫馨十足,配圖文字更是直接明了——“好像媽媽的手打面”。
隨后,記者實地走訪南京市多家超市,發現“裕湘手搟”及今麥郎“手打面”并非個別現象?!敖鹕澈邮謸{”“白象手搟”“華麟手搟”等無一例外,大多通過以注冊商標的字體、字號、顏色及與“XX面”等商品名的排列組合,巧妙地將商標與商品名完全融合一體,讓工業化生產的面條,假以傳統手工面條的口感及營養等長期普遍認知附加的品質消費心理優勢,達到誤導并干擾消費者選擇的目的,普通消費者大多對此類“手搟面”莫辨真假。
爭議
5起維權訴訟判決不一
據知情人透露,2015年以來,有關“裕湘手搟面”的爭議一直都沒停下,甚至在全國范圍內引發多起訴訟。記者梳理發現,2015年至今,消費者或經銷商訴“裕湘手搟面”案件中,公開的法院判決多達5起。讓人頗感意外的是,5份判決書帶給原告的卻是兩贏三輸不同的判決結果。
在原告勝訴的判例中,法院均以“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準通則》之規定,故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判決理由,予以十倍懲罰性賠償。
原告敗訴的判決中,兩次出現了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面制品分會出具的《有關工業化生產“手搟面、手打面”的說明》,稱“在我國,模擬手搟面的人工動作與流程用工業化的加工方式,生產的具有手搟面形態與口感的掛面或半生鮮面,均稱之為手搟面”。法院認為“商家此行為(外包裝標注”裕湘手搟銀絲掛面“)符合一般大眾的認知,符合社會化大生產的實際,涉案食品包裝不足以誤導消費者誤解其產品屬性,更不會影響食品安全”,并以此為由判令消費者敗訴。
上述買賣糾紛審理中,有法院認為消費者“應該輕易得知該面條(‘裕湘手搟面’)系工業化生產”。對此說法,多年從事消費權益保護工作的張先生直言“無法理解”?!霸撁鏃l外包裝很顯然存在誘導消費的故意,而個別法院‘想當然’地認為顧客‘應該輕易得知該面條系工業化生產’,無邏輯可言。”張先生說。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副教授朱與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法院依據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面制品分會出具的說明來定義“手搟面”,并以此得出“手搟面可以工業化生產”的結論,來作為民事糾紛判決的重要證據及依據的做法,值得商榷。從法律效力上來說,該說明不能與《商標法》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強制性要求相提并論,后者的法律效力顯然優先于前者。
●觀點
商標和商品名稱不要誤導消費者
朱與墨認為,這些案件是濫用商標權和私權侵犯公共利益的典型案例。“裕湘手搟”系列產品,在注冊商標的使用方式上違反國家相關強制標準,涉嫌欺詐。
江蘇省寧海商標事務所律師鄒凡認為,商標受法律的保護,注冊者享有專用權,但專用權并非“任意使用權”,作為商標的所有人在商標的使用過程中不得違背公平競爭和誠實信用原則。
“隨著《商標法》的推進實施,這類現象有望得到徹底解決?!编u凡強調,《商標法》第十條第七項明確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已經核準注冊的商標并不必然表示該商標一定有效。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已經注冊的商標,如“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產地產生誤認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鄒凡進一步解釋說,商標也屬于食品標簽的一種,應滿足《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3.4的規定,應真實、準確,不得以虛假、夸大、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目前,很多商家將某一食品的公眾化屬性注冊為商標,并將商標作為產品外包裝的核心名稱進行使用,一定程度會使消費者對產品的真實屬性產生錯誤認識。
本文關鍵詞:調查,商標,消費者,面食